关于召开化纤行业产业安全重大问题对策研究座谈会及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第四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08 17:59 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分享:
商 务 部 产 业 损 害 调 查 局
文 件
中 国 化 学 纤 维 工 业 协 会
中化协[2008]24号
关于召开化纤行业产业安全重大问题对策研究座谈会
及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第四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关于建立化纤行业产业安全重大问题对策研究机制的通知》(商调查函【2008】9号)要求,商务部决定在化纤行业建立重点企业、协会和地方部门产业安全重大问题对策研究机制,主动应对各种风险,把产业安全工作前置化。当前,国际原油和资源性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纺织生产和出口增速减缓,不利因素增加,行业承受诸多减利因素的压力。上半年,完成化纤产量1004万吨,同比增长7.4%;实现利润总额37.18亿元,同比减少26.77%,净减少13.59亿元;亏损企业亏损额20.2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倍;全行业亏损面达24.13%。
为分析各种减利因素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经研究决定召开化纤行业产业安全重大问题对策研究座谈会,同时根据章程规定召开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第四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经济形势分析及对策研讨
1、2007年到今年上半年本行业、企业经济运行总体情况;
2、各种减利因素对本行业、企业盈利能力影响分析;
3、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的主要因素分析;
4、本年度以及2009年企业生产经营及利润空间趋势预测;
5、应对当前减利因素的对策,尤其是改善企业生产经营外部环境、提高盈利能力的政策建议;
6、拟定下一批重大问题对策研究题目。
(二)几个重大问题的对策研究和措施讨论
1、重点行业市场秩序规范自律机制问题;
2、组织研究《REACH法规》应对问题;
3、出口退税、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及其他问题。
(三)机制建设和工作规范讨论
1、重大问题对策研究机制工作细则讨论;
2、其他相关工作规范的讨论。
(四)通报协会有关工作
二、参会人员
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大型化纤企业、专业协会、协会常务理事及地方主管部门(具体名单见 附件2 )。
三、参会专业协会、企业应准备的资料
各参会专业协会、企业,应按会议内容(一)及 附件3、附件4 的要求准备资料,未尽事项自行增加分析说明。准备书面材料6份带到会上。
对重大问题应对内容有专项建议的单位,请另备材料6份带到会上。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8年10月16日,15日下午报到。
会议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请于10月10日前,将 附件1 报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商务部产业损害局联系人:邢敏
电话:65198062 传真:65197578
电子信箱:liuyongping@mofcom.gov.cn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联系人:付文静
电话:010-51292251-621 传真:010-58204358
电子信箱:ccfa9416@yahoo.com
附件下载:
附件3、附件4
调查表.xls (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和企业生产完全成本调查表、成本利润增减因素分析表)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