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
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5 14:10      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分享:

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2018年 第6号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一、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1),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2),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2.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略)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

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序号.jpg


备注:海关商品编号栏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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