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联函[2013]54号
各有关纺织产业集群地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中纺协函〔2010〕17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要求,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已连续两年组织评审了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并推荐参评国家示范平台。现将第三批“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和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根据《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参评第三批“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基本条件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不少于10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财务状况良好,已开展信息、技术、创业、培训和融资等服务,年服务中小企业60家以上。
已列入第一、第二批“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机构,如果尚未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可继续报最新材料。
二、材料报送及评审
申报材料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请登录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统计中心频道(http://tongji.ctei.gov.cn)查询,下载材料电子版。
请各参选平台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我联合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第三批“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三、推荐参评“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网上申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3]216号)要求,联合会将从“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推选出优秀平台,参评“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请各被推荐平台于2013年6月15日前登录sfpt.sme.gov.cn(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示范平台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提前与我联合会负责同志联系申请。
联系人:刘 欣 张京炜
电 话:010-85229795;85229523
传 真:010-85229292;85229551
电子邮箱:liuxin@ctei.gov.cn;zfqL@ctei.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238室
邮 编:100742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