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化纤生产企业: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行业协会基础工作对于本行业的重要性更加突出。近年来,为减轻企业负担,我行业一直没有进行较全面的行业普查,但仅靠国家的统计数据不能适应行业快速发展变化的需要,开展行业普查工作,作为国家有关工作的补充是必要的。
为更好地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政府和企业服务,在化纤行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向政府提出行业建议,配合政府落实相关政策,保证“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化纤行业普查工作,请各企业积极参加,并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化纤协会会员企业填写(非会员企业自愿填写),由原国家经贸委、国家统计局委托承担纺织行业的统计职能及相关的统计工作的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统计中心以中纺协统函2005[15]号布置的报表,报表名称:《企业基本情况》(表号:纺统年基1表)、《纺织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号:纺统定基1表),报表格式见附表1、附表2。已将数据报给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统计中心的企业,可不再填报。
2、请各化纤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情况调查表》见附表3.1、附表3.2、附表3.3,请各企业全力支持尽可能填报,可缺项填报。参加化纤企业销售收入前50名及竞争力前10名排名的企业附表3.3不可缺项填报。
3、请于3月15日前将附表以传真、邮件或信函的形式反馈给我协会联系人。
联系人:刘青 刘莉莉
电话:010-85229438010-85229508
传真:010-85229470010-85229554
网址:www.arpachshad.com(提供电子表格下载)
E - mail:mail@ccfa.com.cn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2号中国化纤工业协会 邮编:100742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二○○六年三月二日